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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生产新品种食品如何调整《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新种类食品的,应当在变化发生后3个月内,向原发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并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的变更申请。由原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对其生产条件的变化进行审查、对新种类食品抽样检验,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及时调整《食品生产许可证》范围。